![]() | | | | | | ![]() |
一、「空間之奇」
音樂,是時間的藝術。既然不被歸為空間的藝術,則與空間何干? 音樂的基本構成材料是聲音。聲音從發送端(transmitter;如演奏中之樂器、火車鳴笛)產生,到接受端(receiver;如人耳、錄音機)收到,之間必須藉由介質的傳導,聲音始得進行。介質可以是固體、液體抑或是氣體。而不論其為何種狀態,皆佔有一定的空間。也就是說,聲音與空間在基本上是脫不了關係的。以人類生活的角度來說,聲音大多以空氣為其介質。聲音若經過有邏輯、有規則的安排,可以形成音樂,故音樂是「流經空間的時間流」(time stream flowing through space)。 每一個空間都有其聲響上的特性。例如常說的音樂廳之殘響,即為一種空間聲響特性。音樂工程人員可以運用空間環境(ambience)類的效果器(如:Delay、Reverb等),製造出room、 plate、 hall等大小不同的空間感;更可藉由效果器中各個參數的精細調整,模擬出特定空間的聲響效果。舉例來說,一個爵士樂三重奏在錄音室中錄下他們的演奏,而後混音師經由各種效果器的運用,各個參數的設定調整,模擬出紐約卡內基音樂廳(Carnegie Hall)的聲響效果。經由音樂工程技術之功,最後聽來,他們彷彿是置身卡內基音樂廳演奏。這或可說是一種「空間移轉」(space-shifting)。 由此發想:譜寫一首〈在樂章中游移〉(The Movement among Movements)。多樂章,藉助音樂工程技術,設定此曲的每個樂章在不同的空間場域中發生;而各個樂章中的音樂內容,又與該空間場域相連相扣。在音樂的進行、時間的前進中,感受到場所的移動、空間的改變,讓聽者置身於時間與空間的奇妙旅程中。 每個單一發聲體,在所處的空間之中有其相對位置。例如面對一個照例擺置的交響樂團,我們說小提琴在左方,大提琴在右方,銅管樂器在後方。這前後左右的關係即為聲音在空間中的相對位置。要注意的是,這位置是相對的,即根據聽者的位置會有所改變。處理發聲體的位置—「定位」,在音樂工程上乃是一項重要的課題。 在音樂工程的發展進程中,最早是單聲道(monophonic;mono),所有的發聲體聽來像是皆位在同一個位置上。後來發展至立體聲(stereophonic;stereo),混音器上出現方位旋鈕(Pan pot)用以控制聲音的左右位置;若再佐以效果器的使用,及音量大小的控制,則可製造出前後遠近的效果。披頭四(the Beatles)在錄音上,對於立體聲作了許多的嘗試與試驗,開啟了音樂工程更多的可能性。科技日新月異,近年來已發展出多聲道環繞系統,如Dolby Digital、DTS、DTS ES Discrete 6.1、THX等,聲音不再只局限由前方而來,音樂工程技術使聽者得以享有三百六十度的聽覺感受。 再次發想:譜寫一首弦樂四重奏「旋轉的輪旋曲」(Rondo of Round)。 形式為 A B A C A D A。此曲打破聽者位於四位樂手之前的傳統聆賞方式,利用音樂工程技術,使得聽來像是四位樂手環繞聽者而奏。而在不同段中,運用定位方法,讓四位樂手的位置相互改變交替,達到彷彿繞著聽者旋轉般的效果﹝見附圖﹞。輪旋曲本身迴歸的特質,加上空間旋轉的模擬效果,再輔以交替、逆行等創作手法,使聽者陷入迷離眩幻的情境之中。
二、「動態之感」
動態(dynamics;在音樂上或稱之為力度),意指聲音音量的大小。音量的大小,之中蘊含了聲音的情感︰嚎啕大哭,低聲啜泣;高談闊論,細語呢喃;高歌,低吟。在人們的生活中,聲音大小與所現情感的互動時常可見。而在音樂上,動態(力度)是一重要的音樂要素。以樂種為例,重金屬音樂(Heavy Metal)的高分貝,顯現了其音樂本質的叛逆與激情;以樂曲為例,拉威爾(Maurice Ravel)的〈波蕾洛〉(Bolero),由曲首始,與配器相生之音量由小漸次變大,將曲子一步步推向最後的高潮。西方嚴肅音樂中,力度為其時代風格的特徵之一。在二十世紀,作曲家則賦予力度更多音樂上的意義,以及成為作曲手法中的重要元素。 動態,在聲波上的表現即為振幅(amplitude)。振幅高,音量大;振幅低,音量則小。而振幅也代表了聲波的能量。我們可以利用能量之間的轉換,將電能轉變成聲能,即調整電能之增益(gain)來控制音量。此外,推動混音器上的音量滑鈕(Fader ),利用阻抗大小的改變,可以平滑地改變音量大小。這使音樂的淡入淡出效果(例如在流行音樂中,常見曲末副歌段落重複反覆至最終淡出結束),得以輕易達成。 於序列主義中,力度如同十二音系統安排音高般的被處理著。史托克豪森(Karlheinz Stockhausen)甚至曾將力度分為六十個層級。但是如同法國作曲家布雷茲(Pierre Boulez)所言,絕對的力度值(即布氏所謂的點狀/精確力度punctual dynamics),相較於相對性的力度變化(即線狀力度linear dynamics),是較難被定義的。另外,後現代主義的作曲家,傾向使用極端的力度大小及變化。上述因為音樂思想的發展而出現的力度控制難題,或可借助於音樂工程技術。舉例來說,數位混音器的自動化(automation)功能,可將任何在混音器上所作的動態調整,不論其為多麼細微或迅速,皆加以記錄與重現,並能夠作即時的修改。於此,音樂家藉由科技的輔助,可以較為精確且自由地掌控力度這個音樂要素。
三、「音色之豐」
藝術,是人類內在心靈世界的外在抒發表現。使用不同的媒材,則呈現不同的藝術種類,但其理念精神是相通的。人們有時會以具體的繪畫藝術來詮釋比擬其他相對抽象的藝術。如劇作家尼爾.賽門於其劇作《再見女郎》(The Goodbye Girl)中道:語言是演員的畫布,嘴唇是畫筆,而舌頭則是調色盤。在音樂上,則有所謂的音樂「色彩」。例如不同的調性,或許讓人領受到不一樣的色彩性。而最原始、最直接與色彩相關連的,應是音色(timbre ;tone color)這個音樂要素了。 連接浪漫時期與二十世紀的作曲家德布西(Claude Debussy)認為,音樂乃由色彩與節奏形成,而不必然是被套進固定的形式之中。進入二十世紀,音色變成了一個相當重要的音樂元素;時常可見每一音色皆擔任獨立的角色,而不似以往著重音色的融合。作曲家也將樂器以外的聲響入樂︰拉威爾使用三台鐘擺,薩替(Erik Satie)用了打字機、手槍,蓋希文(George Gershwin)使用汽車喇叭。諸如此類,不勝枚舉。此外,電子科技的發展,創造了更多的音色供音樂家運用,同時關切音樂家的需求;而有前瞻性的作曲家也殷切期盼音樂工程技術的進步,能夠帶來新的聲音材料。美國作曲家艾伍士(Charles Ives)於1910至1916年間譜寫的第四號交響曲,譜上有一蒸汽風琴(vapor organ)音色。當被問及這個樂器,艾氏回答此尚未被發明。因為身處科技時代,音樂家得以發想其所想要的聲音;而科技的不斷發展,也讓音樂工程人員得以將之實現,並更進一步激發新的想法。兩造的良性互動,使得音樂的可能性不斷地擴展。 漢蒙電風琴(Hammond organ)在1933年發明,將風琴變成電的樂器,其挑戰了管風琴的傳統神聖象徵;之後由爵士樂手吉米.史密斯(Jimmy Smith)將其流行化。法國作曲家謝佛(Pierre Schaeffer)於1948年提出具象音樂(musique concrete)概念,音樂家不一定需要樂器,只要有處理聲音的能力即可。這觀念啟發了後來的取樣(sampling)音樂技術。德國人艾麥特(Herbert Eimert)於1952年成立了全電子音樂實驗室,並稱其作品為電子音樂(elektronische musik)。1956年,史托克豪森成功地將具象音樂與電子音樂兩者融合,其影響直至今日。例如,現今流行音樂之編曲,常見取樣聲音與合成音色兩者的並用。 於1964年,慕格(Robert Moog)發明了電壓控制方法,使得合成器(synthesizer)進入一個全新的里程碑,由此合成器的發展日新月異。之後各種音色合成的方法(如LA、AI等)被發展出來,使其可以產生更多豐富的音色。愈來愈多的音樂家使用電子樂器音色來開發音樂的可能,最典型的例子為溫蒂.卡洛斯(Wendy Carlos)1968年的專輯《Switched on Bach》。ELP樂團在現場演出中使用了大堆頭的電子儀器,奏出穆梭斯基(Modest Mussorgsky)的〈展覽會之畫〉時,大眾則「見」識到了什麼是電子音樂。范吉利斯(Vangelis)、爵士樂團氣象報告(Weather Report),都是忠實的電子音色使用者。 因為音樂工程技術的進步,有愈來愈多的音色材料可供利用;這就如同繪畫,有更豐富的顏色可以使用。這對於藝術家該是樂事一件。不過,這麼多的材料擺在眼前,該如何巧妙運用,亦非易事一件。
………………
感謝科技的進步,讓我們在聲音的空間、動態、音色、甚或其他方面,有了更多的可能性,以及益加寬廣的美感經驗。而此般的美感經驗,很多是百年前的人們所無法想像與體會的。但有人質疑,這樣的轉變,是否愈來愈不合乎自然?試想,當在烈日當頭下,期待走進冷氣房之時,人們會質疑空調是違反自然的嗎?我們無須抗拒時代之輪的前進、科技工程的發展。況且,聲音是音樂的基本構成材料,必須經由人的思維將其有邏輯的安排始成音樂。我們所要努力做的,是在聲音組織中加入更多的人性關懷,以及善用科技帶給音樂家的更多材料與更好方法,並且使用合乎時代的美學標準來審視才是。打開冷氣,坐下來,好好地享受現代之聲吧! |
| ![]() |
| | | |
| ![]() |